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 ...
李希圣。 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奉和虢州刘给事使君三堂新题二十一咏。北湖。唐代。韩愈。 闻说游湖棹,寻常到此回。应留醒心处,准拟醉时来。
送友人之官。明代。王汝玉。 春山春树绿,相送去何之。拜命辞朝日,分符出守时。花连渚宫暗,潮溯楚江迟。鼎郡彫零久,疲氓藉设施。
一枝山房见新月。清代。谢道承。 墙角光仍隐,檐牙淡欲流。葛衣凉似水,板屋静于秋。山鬼吊灯暝,林鸦绕树幽。关河同一照,惆怅此淹留。
正月四日喜许氏女得甥。明代。沈周。 汝寡无丁男,托命惟一女。活世真废人,盲瘖无乃是。今年女有育,正月利弧矢。乃是四日生,六日方闻喜。得报讶其迟,隔县本非迩。老夫笑满面,贺汝似得子。他人视则甥,在汝则子比。缘情遂亡分,慰眼并遗氏。在我固称弥,因汝喜切已。妇人曷持家,嫠茕粗有恃。身后飨粢盛,其气尚有以。汝夫在地下,不为敖氏鬼。譬如委霜草,今为春风起。复如涸沟鱼,一夜漫春水。只忧不曾生,既生长易矣。便须买书本,教自孩提始。成人无他图,读书而已耳。